上海新材料和能源专业的申请范围为从事金属和合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合成材料、材料测试和评价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传统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以下是新材料和能源专业中级职称评价的条件:
一、上海市新材料能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定申请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截止日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一)本市户籍;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两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3.符合《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工程师职务条件。
二、上海市新材料能源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申报截止日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理工科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通过考试;
2.理工科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近两年考核合格以上;
3.理工科相关大学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四年,近三年考试合格以上。
(任职年限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3、上海市新材料能源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论文或项目总结要求
申请人应当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或者提供项目完成后的个人技术总结。
提交论文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一)学位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提交;
(2)外文发表的论文,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3)公开发表论文应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发表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目录、组织者、主管单位、统一出版号或许可证号(报纸上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行业内部出版物和在线出版物发表的论文参考);
(4)经核实,职称申报论文材料存在学术欺诈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进入评审程序。
2.提交项目总结要求
提交的项目总结必须简要说明项目水平,明确说明我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对项目的贡献和解决的技术问题,字数一般在2000字以上。应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项目技术总结扫描件。
四、继续教育要求能源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要求
1.公需科目培训
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对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和聘任,每年完成规定的公共需求科目培训。2020年按90小时进行评估,其中面对面课程30小时,在线必修课15小时,在线选修课45小时。请查询上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此外,2020年前获得的公共需求科目学分可在五年有效期内累计。通过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不超过五年的,可分别转换为三个选修课时。
以上是2020年上海市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相关条件。想了解更多专业职称评定信息,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官方账号:工程师智库,最新评定信息等着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