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结果显示申请材料不真实、论文剽窃等问题,但显然他们使用的是非常真实的材料,但职称评审不合格怎么办?此时,职称评审评审有用!但请注意,以下内容适用于苏州。如果您想了解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请扫描二维码与我们的微观咨询进行沟通!
职称评审什么时候需要复议?
申请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宣传期内、宣传月或宣传结束后一周内向苏州职称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由复议小组处理。
职称评审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可申请复议:
1.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的;
2.对论文抄袭评价有异议的;
3.因非申报单位和本人原因未通过评审的其他情形。
不属于复议范围的:
1.质疑评委专家资格和业务水平;
2.质疑评价的公平性;
3.仅基于个人主观判断对评审结果的质疑;
4.其他不能或不足以改变评审结果的情况。
职称评审复议组
复议小组由中心主任、3名以上评委、1名工作人员组成,由市局专业技术办公室派人员监督。中心主任为复议小组组长,具体处理复议事项,履行以下职责:
1.受理苏州职称评审复议申请;
2.收集整理复议相关材料,组织复议会议。也可以通过听取评委和专家的意见来实施;
3.按照复议处理后续事宜。
职称评审复议流程
申请人应当先提出申诉。答复符合申请复议规定的,可以申请复议。
如实填写复议申请,并当面提交、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的复议申请,应当同时提交证明其身份和确认申请真实性的书面材料。
申请人可以要求回避复议评委和工作人员,并说明原因。
中心收到复议申请后,按照一评一议的原则,尽快组织复议,确保复议结果及时执行。
复议结束后,苏州职称评估中心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议结果,备查,并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
所以现在你对职称评审的复议有了更好的了解!或者如果您对职称评审有其他需求或想了解的事项,也欢迎与我们的微观咨询进行沟通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