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专业,其领域有铁路运输、铁路机务、铁路车辆、铁路工程、铁路电力、铁路供电、铁路建设、铁路安全等八个专业,铁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相信很多人可能需要,所以我们微观咨询与您分享!
(一)广东省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不具备上述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至少5年;或具备上述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至少3年。在现任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
(二)取得国家或省批准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3)取得2项以上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二)广东省高级工程师工作能力(经验)条件
具有综合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全面掌握国内外前沿发展趋势,引领科技发展前沿水平,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研究成果,促进专业发展。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表现突出,能够主持和完成本专业领域的重大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领导和示范作用。
现任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参与完成国家重大项目、技术研究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大型项目2项以上,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主持完成省(部)重大项目、技术研究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2.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新产品开发,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重大难题,取得显著效益;或完成国家铁路行业先进技术成果开发,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重大难题,成功应用。
3.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设计、施工、初步工作、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开放运营、技术管理任务不少于2项,取得良好效果;或者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通过省(部)级或国家铁路系统审批不少于2项。
4.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标准、方法、细则、规程、规范不少于一项;或参与制定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标准、方法、细则、规程、规范不少于2项;或制定并编制市(局)级以上专业技术标准、方法、细则、规程、规范。
5.具有培养中级以上专业人员的能力,指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不少于2项大型或复杂的设计、施工、生产和技术管理任务,效果显著。
(三)广东省高级工程师业绩条件
现任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国家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或省(部)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科技成果奖三等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国家工程技术成果奖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下同);或省(部)级工程技术成果奖一、二等奖主要完成人。
3.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安装改造项目已投入生产,可比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局)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认证材料。
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市(局)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签署的认证材料。
5.经同行专家评估,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深入,研究、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同行业3名以上高级工程师认可。
6.本领域发表的研究成果域发表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并有同行业3名以上高级工程师认可的证明材料。
7.主持或作为第一起草人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制。
(四)广东省高级工程师学术成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专业1部(独立或第一作者)。
2.在省级以上专业或类似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出版一篇专业论文(主编)和一篇以上论文(独创或第一作者)。
3.在国家专业或类似专业发表论文2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专业或类似专业发表论文3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
4.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类似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独创或第一作者),并获得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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