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来自南通。之前评审的证书丢了。如何补发或更改新的职称证书?
答:根据《
南通市职称评审管理细则
第二十九条规定,职称证书因故遗失或者损坏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发放或者更换。首先,遗失通知(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职称名称、评审年度等信息)应当在市(厅)级主要报刊上发布。其次,根据审批权限向相关职能部门补发证书。补发证书只需携带证书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