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人才网时间:2021-05-06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计划近日开展2021年调任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一。
人事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中心并取得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的,需要审查认定。
二、受理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31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
三、受理地点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省人才大厦二楼一站式大厅职称窗口。
4.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身份证复印件;
3.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职称通过的红头文件复印件加上骑缝印章(职称审批机关或红文原件所在单位印章);
6.申请职称所用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7、企业自主评审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业改革)部门的授权评审文件;
8.按要求填写盖章的《调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认定表》一份;
9.一张小二寸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档案号);
10.根据审查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此通知
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个人申请
附件二:转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