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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事业单位实行各项收支统一核算管理,按非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支出计算的余额为事业余额;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比例原则计算的应税收入与应税支出的余额为经营余额。其中,材料、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间接费用需要科学选择分配标准,合理分配。区分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尤为重要。如果会计准确,根据国税发[1999]6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事业余额为非应税余额,经营余额为应税余额,企业所得税可以直接按企业同等税率计算缴纳。这是事业单位会计和纳税的理想状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业务性质严格划分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体现税法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然而,对于大多数事业单位来说,实际操作是非常困难的。考虑到实施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大多数事业单位都不符合上述要求。
当现行事业单位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时,收支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均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事业单位虽然有经营收入,但成本和费用不能按财务制度进行比例。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不能严格区分,非应税收入占用应税收入成本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所得额的计算无法真正体现。因此,在此会计的基础上,笔者分析了比例分摊法、核定征收法和参照其他国家规定的几种衍生方法的优缺点。
(1)比例分摊法。
根据国税发[1999]65号文件,事业单位确实难以明确划分应纳税支出和非应纳税支出,确定应纳税收入总额的支出项目金额。纳税人可以将会计方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实施。分摊比例法是指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事业单位应纳税收入总额占本单位所有收入人的比例分摊的部分,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支出=总支出×分摊比例;分摊比例=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缺点是削弱了纳税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他不能准确反映纳税人的实际应纳税支出。对于非应纳税所得额较大、支出较大的事业单位,可以缴纳更多的企业所得税;同样,对于非应纳税所得额较小、支出较大的事业单位,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
(2)核实征收法。
对不能严格区分应纳税所得额和非应纳税所得额的事业单位,也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法计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法》是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占应纳税所得额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机构的具体情况或固定比例核定。
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一些机构可以节省繁琐的税前调整过程,大大简化所得税征收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税收征收和管理效率,确保税收来源的稳定。缺点是,这种计算方法实际上是将所得税转化为类似的转让税,使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仅取决于转让金额和适用的应纳税所得额,与纳税人自身的实际成本、成本和纯收入水平没有直接关系。应纳税所得额依赖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在等级划分过于单一的情况下,实际收入水平差异较大的不同行业机构往往采用相同的应纳税所得额,缺乏税收负担的公平性。
(3)其它方法。
首先,所有人都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商业活动收入全面免税,不考虑收入活动是否与非营利目的有关。例如,在英国、澳大利亚、波兰和其他国家,非营利组织的任何商业收入都可以免征所得税,但前提是所有收入必须用于非营利目的。根据中国的国情,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区别对待。对于应税收支占总收支比例较小的事业单位,其所有收入均用于非营利目的,可以参照国外非营利组织的有关规定,考虑所有免税。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它可能会误导其投资选择,使大量资金流向利润领域,造成不公平竞争,鼓励逃税。对于应税收支占总收支比例较大的事业单位,可以在促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深化的前提下
公共机构剥离了利润业务。公共机构设立公司性质的下属单位的,可以将其应纳税支出业务转入下属公司经营,下属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方法的优点是将公共机构的应纳税支出和非应纳税支出分别计算,可以提高征收和缴纳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但该方法仅适用于长期稳定的大比例应纳税支出的公共机构:设立下属公司独立经营是可行的。
二是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适用低税率。一些国家对非营利组织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利润实行全面征税制度。例如,在保加利亚、印度、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织从事所有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净收入,包括利息、股息和股息,都必须缴纳所得税。虽然这一规定确保了国家税收的征收,但它使非营利组织缺乏独立性和适应外部变化的能力,抑制了组织规模的增长。此外,一些国家对非营利组织参与营利活动的收入给予低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这是考虑到非营利组织的应税收入不能使私人利润,从而获得税法优惠政策的倾斜。例如,日本法律规定,公益组织有权享受低等级税率。结合上述两种思路,我国可以考虑不再区分公共机构的应税支出和非应税支出,而直接抵消其所有税收支出,计算企业所得税率低于主管税率。%事业单位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0%。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最简单易行,能保证税源的稳定性;缺点是规定比较机械,尤其是非应税收支出占总收支比例较大的事业单位,缺乏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三,允许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免税,超过该限额的部分应纳税。在匈牙利等一些国家,财团法人可以从经济活动的净收入中获得1000万匈牙利货币或总收入%免税,两者中的高额免税,其余部分必须纳税。从这种做法中学习,我国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机构收入比例,制定相应的税收计划,不仅对机构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应纳税支出占机构税收征收的一定比例,确保税收稳定性和征收公平。
会计内容和会计处理事业余额?
答:①事业余额的会计内容。事业余额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限内除营业收支外的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公式为:
业务余额=(财政补贴收入十上级补贴收入十附属单位缴纳十项业务收入十其他收入)1(拨出十项业务费用十上级支出十非业务负担销售税十附属单位补贴)
②主要会计处理。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事业余额科目,核算事业余额和结转情况。年底转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会计期末,除营业收支、专项收支、结转自筹基础设施外,收支科目余额转入事业余额科目。年底,事业余额科目余额转入余额分配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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