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研发费用所得税的最终结算,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如何计算研发费用所得税的最终结算?
在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表A类表中,第六行减免所得税,并填写纳税人在申报期内批准的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包括过渡期的减免税优惠。不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反映减免税,只反映真实情况。这主要取决于你的折扣是什么。具体来说,您可以根据新的填写说明进行比较。
减税附件:1。第45行企业从业人数:填写纳税人年平均从业人员,根据纳税人年初和年底的平均计算,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2.第四十六行资产总额:填写纳税人年度资产总额平均,按纳税人年初、年末资产总额平均计算,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近日发布《关于2016年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增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中的两份报表:
一是《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在提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注一起提交主管税务机关;
二是《R&D项目可加计扣除R&D费用收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起提交。同时,对相关A填写107014年R&D费用加扣优惠明细表,明确《R&D项目可加扣R&D费用收集表》的校准规则。
哪些活动不适用于研发费用加扣政策
1.常规升级企业产品(服务)。
2.新技术、材料、设备、产品、服务或知识直接应用于科研成果。
3.商品化后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活动。
4.重复或简单地改变现有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护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环节。
7.研究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
我们应该对研发费用所得税的最终结算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对其他相关内容感兴趣,您可以长期关注职称评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