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红冲需要取回原发票吗?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红冲普通发票需要取回原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后,符合条件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取得对方得对方的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扣的,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普通增值税发票怎么冲红字?
普通增值税发票冲红,是指每月发票无效,又称负普通发票,无需通知税务局。
如果本月开具的普通发票直接无效,但最好用笔写下无效原因,以便将来知道无效原因。然后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开具错误,跨月不能作废,只能用红字冲销。而且不需要申请,因为不是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符合作废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发票注明无效,发票软件注明无效。
(一) 退回的发票和扣除时间不得超过卖方开具发票的当月;
(二) 卖方不抄税,不记账;
(三) 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的结果"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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