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是否需要转出?最近,很多小伙伴都关注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增值税需要转出吗?
纳税人允许扣除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在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增值税扣除凭证或增值税扣除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扣除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1)至(3)项所列情形的,当月不扣除进项税额:
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上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根据咨询内容分析,公司将固定资产出租给他人,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买商品或应税劳务,按规定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转出。
计算进项税转出的计算
1.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准确计算企业原扣除进项税额的,按原扣除进项税额结转进项税额转出;不能准确确定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结转进项税额。所谓实际成本包括进价、运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2.计算进项税转出的计算
(1)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进项税额的,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扣率扣除进项税额的,按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1)-抵扣率)×计算转出抵扣率。
(3)原外购货物按各种凭证扣除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地反映公平性,结转进项税额的账面成本×综合扣除率可以计算。
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0%
(四)产品、产成品发生异常损失的,结转进项税额可按以下方法计算。
产品或产成品的异常损失成本×本期在产品和成品中购买商品的成本÷本期在产品和成品中的全部成本)×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
(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项目)不能明确划分进项税额的,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
不扣除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和非应税项目营业额总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和营业额总额)
(6)外商投资企业不能单独计算或划分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
不扣除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所有进项税额×(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期所有销售额)
(7)因购买商品而从卖方获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进项税。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购买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是否需要转让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区分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扣除最简单的区分方法,新购买的固定资产可以扣除进项税,自建的固定资产不能扣除进项税。你明白吗?如有未知,请在线咨询职称评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