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企业是否有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饲料经营企业是否有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是的。根据《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746)规定,经营销售饲料产品的流通企业,经营销售的饲料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的,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但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地级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后,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的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及用具;
3.古旧图书;
4.进口仪器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
5.进口材料和设备由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免费援助;
6.贸易所需进口的材料加工、装配和补偿设备;
7.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使用的物品;
8.销售你用过的物品。
免税饲料的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的规定:
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1)单一的大宗饲料。是指以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麸皮、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蔬菜籽粕、棉籽粕、向日葵籽粕、花生籽粕等。
(2)混合饲料。指按一定比例配置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和饲料添加剂,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的参与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是指根据不同饲养对象和饲养对象在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求,按照饲料配方工业生产各种饲料原料,形成能够满足饲养动物所有营养需求(水除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是指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添加剂中均匀混合物。
(5)浓缩饲料。指蛋白质、复合预混料、矿物质等均匀混合物。
2、原饲料生产企业和新饲料生产企业应当凭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验机构颁发的饲料产品资质证书,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税。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的检验品种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因此,企业经营的饲料在上述规定范围内免征增值税。
饲料企业是否有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根据746号)的规定,经营销售饲料产品的流通企业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以上还列出了一些免税饲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