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存货是否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等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看。
库存是否足额计提下降价准备
答: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以下问题:
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商品流通企业。库存甲方商品账面成本余额为200万元,数量为10件,每个单位成本为20万元;如果公司向供应商购买相同规格的甲方商品,每个采购单位成本为18万元,甲方商品是否计提库存价格下跌准备?假设2005年12月初甲方商品库存价格下跌准备余额为零。
此时,许多公司认为A商品需要计提存货降价准备,金额为(20-18)×10=20万元。
从表面上看,这样的提取似乎是正确的,但实际上,我们并不理解《企业会计准则一存货》对存货价格下跌准备的阐述。《企业会计准则一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根据成本和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应计提存货价格下跌准备。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明确规定,直接用于销售的成品、商品和原材料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应根据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货估计价格减去估计销售、销售费用及相关税款后的金额确定。同时,规定了可变现净值中估计价格的确定方法:
1.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动合同而持有的库存,通常以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依据;
2.如果企业持有的库存数量超过销售合同订购的数量,超出部分的库存可以实现净值,则以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依据;
3.无销售合同约定的库存(不包括用于销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以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为计量依据;
4.用于销售的材料应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实现净值的计量基础。这里的市场价格是指材料等的市场销售价格。
从上面可以看出,可变现净值减去存货账面成本等于存货未来的利润(或损失)。存货降价准备是谨慎原则的具体应用,如果未来存货亏损,需要确认,即存货降价准备;如果未来存货利润,则无需确认。这样,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理解如何确定可变现净值中的估计价格,估计价格是未来存货的预期销售收入。
那么,库存准备好全额提高价格吗?我相信你对这个内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老会计师,我们将为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