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捐赠的比例是多少?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允许列支捐赠的比例是多少?
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的捐赠。
允许扣除捐赠的一般规定:
一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前中国青年发展基金会等60个单位进行公益救济捐赠,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以下部分。
二是个人通过中国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等第二类45个单位进行公益救济捐赠,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允许扣除以下部分。
三是通过中国健康快车基金会等第三类21个单位,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进行公益救济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允许全额扣除。
国内外企业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税前扣除比例中有所不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用于中国公益救济的捐赠支出,可以全额列为企业当期的成本和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大多数国内企业只允许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部分税前扣除。但是,国内外企业的公益捐赠范围是一致的,是指通过中国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或者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的。国内外企业直接向受益人捐赠或者通过国家机关和中国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外的组织不得税前扣除。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等社会福利事业、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所得,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税30%以下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也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