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构成了正确推导计税价格公式的过程,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正确推导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过程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成本计税价格= 利润)÷(1-消费税税率)
第八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人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税价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第九条进口应税消费品按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税价=(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消费税税率)。
出口货物退税率的税务检查
出口货物退税率是指退税与计算退税的出口货物价格的比例。计算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退税率和经国务院批准调整的退税率执行。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和有关税务法规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口货物退税的退税率或单位税额。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与税务产品适用税率的税务检查方法基本相同。税务检查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企业应分别核算和申报不同税率的货物,退税率由低确定;二是出口货物名称不完整,退税率由低确定;第三,当货物适用税率发生变化时,退税率也应相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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