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购买商品并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票后的扣除期限?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如何规定购买货物并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票后的扣除期限?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防伪税控制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扣除的通知》(国家税发[2003]17号),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扣除的防伪税控制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向税务机关认证,否则进项税额不予扣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的防伪税控制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计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扣除,否则进项税额不予扣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制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扣除期限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发[195]015]进项税额申报扣除期限。
进口商品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答:
(1)对外支付货款,按商品进价借款:商品采购贷款:银行存款支付的外汇为从调整市场购买的外汇,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应根据进口商品应分摊的外汇差额增加。贷款:商品采购贷款:外汇差额
(2)以离岸价成交,对外支付运输保险费的,按实际金额借款:商品采购贷款:银行存款
(3)进口支付中应缴纳的各种税款:商品采购贷款:应缴税款时,应缴税款:银行存款
(4)进口商品验收入库贷:库存商品贷:商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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