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在选择属性时不能选择该怎么办。最近,许多小合作伙伴都在关注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络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如果小微企业在选择属性时无法选择,该怎么办?
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是否属于小微利企业"填报
1.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最终结算符合小微利企业条件的,选择今年预付款"是"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2.今年新办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的选择"是"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3.上年度"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预计今年会计利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是",累计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否"。
4.纳税人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时,鉴于上一年度最终结算尚未结束,可根据上一年度第四季度预缴情况选择"是"或"否"。
本栏为必填项目,不符合小微利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小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答:(1)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微利企业减少至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计入20元%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二)今年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下列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1、会计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按实际利润预缴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②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预缴的,预缴时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合格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享受减半税收政策。
3.定额征收企业。按照减半征税政策需要减少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和原办法进行调整。
4.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今年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5.今年新成立的企业,预计今年符合小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在选择属性时不能选择如何解决问题,你应该能够解决文章,小化妆提醒你必须首先了解小微企业的条件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这对处理相关问题非常重要,欢迎阅读。
以上是小微企业在选择属性时无法选择的详细介绍。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职称评审网。我希望这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