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应计入固定资产,折旧按月计提。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案例简介:最近,检查局检查人员发现,一家工业公司购买了29套模具,单价从3万元到12万元不等,企业计入长期摊销费,摊销12个月。为此,检查人员解释了固定资产的相关政策,征收了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收取了滞纳金和50元%的罚款。
税务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长期摊销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全额提取折旧、固定资产租赁、固定资产维修等应视为长期摊销费用的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机械、运输工具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设备、工具等。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基本一致。这些模具符合固定资产标准,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按月提取折旧。
因此,企业购买的模具支出不属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家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因此,检查人员计算这些模具的折旧时间为5年,并收回摊销费用,并将更多的扣除金额纳税。
为此,检查人员提醒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标准进行财务会计,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折旧。会计制度与税法标准不一致的,可以按照日常会计制度记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税法标准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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