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征用旧项目的依据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老项目简老项目的依据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增值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第十七条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单计税方法。第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的应税行为适用于一般的税收计算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但一旦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第十九条 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行为适用于简单的计税方法。
征收增值税的简单方法有几种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简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以简单的方式征收,得扣除:
纳税人销售使用的物品,按照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固定资产,不得扣除或者不扣除进项税,按照简单的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2%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执行。
除固定资产外,一般纳税人销售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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