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但未扣除的增值税专用票还能打开红字吗?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认证但未抵扣的增值税专票还能开红字吗?
答:红字发票可以开具
认证完成后,红字发票可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企业在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已申报扣除进项税,企业应直接转出进项税。因认证结果为认证一致并扣除增值税进项税的,买方必须按照信息表中列出的增值税暂时转出申报扣除的进项税。
2.企业在申请红字发票时未申报扣除进项税的,企业应当同时申报扣除进项税并转出。
例如,买方在发票当月完成认证并申请红字发票,或买方为外贸企业(其进项税计入扣除进项税),纳税人未申报扣除进项税,申报可将进项税纳入当期进项税,同时根据信息表从当期进项税转移增值税。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2)》第20栏填写上述两种情况的进项转出--其中:红字专用发票通知中注明的进项税。
税务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税务登记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财产,请提供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产权证明或销售合同;
如为租赁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果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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