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如何记录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
答:对于卖方、卖方、持卡人,会计处理分别如下,请进行比较
一、销售方
(一)持卡人购买商品时
1、会计分录
借款:应收账款----预付卡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库存商品:
2、发票开具
不能开发发票
(二)与卖方结算时
借: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贷款:应收账款----预付卡
借:销售费用:借:
贷款:应收账款----预付卡
发票取得
取得卖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乙公司(售卡方)
(1)销售购物卡时
1、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2、发票开具
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品名填写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填写不征税。
(二)与卖方结算预付卡资金时
借款: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三)与卖方结算手续费
1、会计分录
借款: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贷款:其他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2、发票开具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名称为代理服务",税率6%。
三、持卡方
(一)向售卡人购卡时
1、会计分录
借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2、发票取得
取得开具的普通发票,品名为预付卡销售充值
(二)用卡购买商品时
1、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
2、发票取得
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只能以其他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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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收到预付卡销售发票?
答:买方在取得预付卡时已取得发票,可用于所得税前扣除成本和费用。如果持卡消费和发票将导致重复扣除相同的费用。因此,第53号公告明确了卖方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但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该收入应以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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