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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调整 以前签的合同怎么办?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是按原税率还是按新税率,取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在2018年5月1日以后,即使之前签署了11%税率合同仍可按10份计算%税率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调整增值税税率的政策通知如下:
1、纳税人有增值税应税销售或进口货物的,原适用于17%和11%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原适用于11%扣除率调整为10%。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九、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需要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色发票;发票错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色发票,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色发票。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税控发票软件税率栏默认显示调整后的税率。一般纳税人可以手动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到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凭证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到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在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的款项。取得销售款项凭证的日期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或者房地产所有权变更的日期。
增值税税率的调整是什么?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应税或进口货物,原适用于17种%和11%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扣除率也发生了变化吗?
纳税人自2018年5月1日起购买农产品,原适用于11%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买16个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12种%进项税额按扣除率计算。
纳税人的出口退税率也发生了变化吗?
原适用17%出口退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为11%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2018年5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能否按原税率开具发票?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应税或进口货物,原适用于17种%和11%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其中,5月1日是指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5月1日前发生纳税义务的,原17日适用%、11%按原税率纳税 票。5月1日以后发生纳税义务的,适用调整后的16%、10%新税率纳税,按新税率开发 票。
税率调整后如何连接发票?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发放增值税 如果发生销售折扣、暂停或退货,需要开红字发 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的 发票错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票。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行 需要补发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发。增值税发票税控发票软件税率栏默认显示调整后的税率。一般纳税人可以手动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票。
调整税率后,如有补发原适用税率 如何填写票、申报表?
自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了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申报表,调整了原来的17%项目、11%项目栏名相应修改为16%栏次、10%栏次,停用"13%税率"相关栏。如果税率调整,纳税人将补发原适用税率 根据申报表调整前后的相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目。例如,2018年5月,纳税人重新开放17张%税率发 在6月申报期内,相关发票数据将在16日填写%项目相关栏目。
增值税调整前签订的合同怎么办?原税率或新税率取决于增值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在2018年5月1日以后,即使之前签署了11%税率合同仍可按10份计算%税率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