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否需要支付附加税?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扣增值税欠税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规定,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可以用期末留抵税额抵扣增值税欠税。
但是,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后,应该缴纳附加税吗?今天,职称评审网通过案例和政策向您解释。
案例:启源公司2月份欠缴增值税11万元。由于之前有9万元的留抵税额,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2万元。企业应缴纳城市建设税和附加税11万元还是2万元?
答: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为依据,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因此,企业应按实际缴纳的2万元增值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及附加税。
需要缴纳附加税吗?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
附加教育费或地方教育应纳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3%或2%
城建税应纳税额=(增值税 消费税)*适用税率
1.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例统一为2%。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县、建制镇的,税率为1%。
2.纳税人违反"二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二税"被罚款时,还应当对未缴纳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二税"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3.当期免征的增值税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基础。
一般纳税人是否使用增值税支付附加税? 答案是不必要的。关于这个问题,职称评审网通过案例和政策向大家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