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施工单位的发票已增值税会计处理,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些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案例分析施工单位发票已开具未报增值税会计处理
答:本次开具的103万发票对应的工程量,如前期已计量,工程结算的价税在会计处理中已分离,即税额在开具发票前已计入应纳税-待转销项税额的贷方,建筑企业应当按照本次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纳税额--待转销项税科目。
假设建筑企业前期已完成工程量为206万元,计量时所做的分录如下:
借款:应收账款 206
贷款:工程结算 2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 6
本次开具的103万发票应分为:
借:应纳税--待转销项税 3
贷款:应交税--应缴增值税(简易计税) 3
情况二:本次开具的103万发票对应的工程量,如果前期未计量或计量,但会计处理中未分离工程结算,建筑企业应根据本次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或赤字贷记的工程结算科目,在本期实现价税分离。
假设施工企业已完成工程量未经计量,或已完成工程量为206万元,计量时所做的分录如下:
借款:应收账款 206
贷款:工程结算 206
本次开具的103万发票应分为:
贷款:工程结算 -3
贷款:应交税--应缴增值税(简易计税) 3
事后,当发票对应的工程款到达时,可以通过应收账款科目直接核算。涉税事项已经处理,收款时不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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