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我国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有三种类型:
一是扣缴单位向纳税人出具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是我国纳税人取得完税凭证的法律途径和主要途径;
二是税务机关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如个体经营者、独资企业投资者,由税务机关出具;
三是完税证明,由于其要求信息数据等标准较高,目前正在税务机关试行开具。
近年来,税务机关试行扣缴单位明细扣缴申报后,纳税人在年底后3个月内直接出具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年度中间纳税人申请出具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在相应期间出具完税证明。到目前为止,全国已试行出具完税证明1.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山东、江苏、四川等省市出具4亿份。在北京,纳税人可以在任何税务机关查询纳税信息,并打印完税证明。
但由于对此类完税证明信息数据标准要求高、纳税人地址变更、邮寄投递失败、扣缴义务人分发疏漏等原因,全国部分地区部分纳税人可能无法获得此类完税证明。下一步,税务机关将加大全体员工全面详细申报力度,尽快覆盖全国,实现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出具完税证明。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苗慧频说
苗慧频还表示,希望广大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善于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未取得完税凭证的,应当及时要求扣缴义务人出具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同时,如果本单位已实施详细申报,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