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所得税最终结算会计分录,最近许多朋友关注这个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如何撰写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
(一)需要补提所得税:
借款:前一年度损益调整
贷款:应纳税-应纳所得税
借款:应纳税-应纳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2)多缴所得税需退税时:
借款: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
贷款:前一年度损益调整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
(3)结转损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前一年度损益调整
若结转多缴所得税损益,则做相反的分录。
所得税的最终结算实际上是去年所得税结算的一个过程。每年5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根据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有一个特殊的最终结算表,增加调整和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底之日起五个月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和清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