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最终结算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如何确定最终结算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
答:收入的0.005及业务招待费*0.6谁低原则
相关参考答案:
如何确定最终结算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
一、开办(筹建)期间扣除限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备过程中发生的与筹备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元计算%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二、生产经营期间扣除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企业招待费用,按发生金额60元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相关问题:
如何计算和填写最终结算时扣除业务招待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与生产经营活动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金额60%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填写年度申报表时,填写附表3第26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