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在收到投资者资金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看。
有限合伙企业如何收到投资者资金?
合伙人把钱和会计分录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入股
借款: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款:实收资本
第二,如果是贷款,那么
借款: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款:其他应付款
有限合伙企业收到分红后是否应纳税?
企业所得税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应当在月或者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提前纳税。
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提前缴纳,然后在年度结束后45天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应当在5个月内进行最终结算(实际情况终结算的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9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
1、合伙企业以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采用先分后税的原则。公司作为合伙人收到的股息应作为股息、股息等股权投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