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的现金支付费用计入个人所得税,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实习生各项现金支付费用计入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工资所得;《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9号)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规定的个人所得范围:(1)工资、工资收入是指个人因工作或就业而取得的工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与就业或就业有关的收入。
根据上述文件,贵公司以报销的形式为实习生提供午餐补贴,并纳入实习生的工资和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由贵公司在支付时代扣缴。
35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适用于工资、工资,实习收入只能算作劳动报酬收入,4000元以内,800元,税率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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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劳务税能算个人所得税吗?
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就业、就业无关的收入。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动报酬收入。根据《税法》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劳动报酬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职称评审网络。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如果是实习,与实习公司签订的实习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劳动报酬起征点为800元。
现金支付实习生的费用计入个人所得税,因为实习生没有工资,只是作为劳动收入,个人所得税算法以800为起点,税率在4000人的前提下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