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记录无形资产的增值部分?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看。
无形资产的增值部分怎么入账?
1、企业选择按评估价值计提折旧,增值部分折旧按递延税处理。
1.进入评估价值时:
借款相关资产增值评估
贷款:资本公积
贷:递延税款(评估增值额×所得税税率)
2提折旧、使用或摊销,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缴纳的所得税:
借:递延税
贷款:应交税--应交所得税。
二、企业选择按评估价值计提折旧,增值部分折旧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1.进入评估价值时:
借款相关资产增值评估
贷款:资本公积。
2.纳税时,调整每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增减值逐项调整。
无形资产能否以评估价格入账?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不能按评估价记录。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按照法律程序开发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以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注册费、律师费等)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入账价值。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选择按评估价格入账:
1.投资者投资的无形资产;
2、债务人无形资产;
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
4.无形资产已入账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
如何记录无形资产的增值部分?通过阅读上述文章的有针对性的分析和总结,我相信你已经有了自己的收获。学习更专业的财务知识,不妨订阅职称评审网络的相关课程,我们有老会计一对一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