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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
2022-10-11 125

职称评审政策

职称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意见(试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中央企业等人事劳动保障机构:

为拓宽人才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技术人才待遇和地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工业工人建设改革计划、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等相关要求,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决打破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功、人人努力成功、人人都能成功、人人展才的良好局面,加快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力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遵守规则。适应人才一体化发展趋势,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渠道,促进两类人才的深度融合。

2.坚持问题导向。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职业技术职称评价的界限,改变人才发展的独木桥技术职称评价的界限,改变人才发展的独木桥和天花板,建设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3.坚持科学评价。消除身份、教育背景、资格等障碍,突出道德、能力和绩效评价方向,建立反映两类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充分尊重和反映各类人才的价值。两类人才的整合条件总体平衡,适当倾向于高技能人才。

4.坚持以用为本。围绕充分利用和生活两类人才,发挥用人主体作用,建立评价与使用激励相关的机制,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二、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与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1.明确评估范围。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高技能人才,应当是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技能高超、技能精湛、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做出贡献的技能工人。

2.严格的评价条件。高技能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规程;具有高级工人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水平,近三年年年度考核合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

职称政策

技术学院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请评定相应专业职称。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水平后,可申请相应的专业助理工程师;取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水平后,可申请相应的专业工程师;取得高级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水平后,可申请相应的专业高级工程师。

3.突出高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应充分体现其职业特点,坚持专业道德第一,引导技能人才热爱工作,发扬工匠精神。注重专业能力和工作绩效评价,注重评价高技能人才执行操作程序、解决生产问题、完成任务、参与技术改造创新、技播能力和贡献、技能能、工作绩效、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争成果为评价条件。改变只有身份和论文的倾向,不得将身份和论文作为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的限制性条件。通过职称评价,评价和选拔一批技能精湛、专业知识扎实的工程技术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更广泛的领域学习业务,解决工程技术问题,促进工程理论知识与技术技能的深度融合。

4.注重向高技能领导者倾斜。长期坚持生产线,从事工程技术岗位技术技能工作,能和一流的绩效水平,为经济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做出突出贡献,包括中国技能奖、国家技术专家荣誉,担任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可高技能领导人才,可申请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评估。

1.首次参加职业技能评估(包括职业技能评估和职业技能水平评估,下同)。专业技术人员在技能岗位工作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参加与当前岗位相对应的职业(工作类型)的职业技能评估。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累计工作年限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分别申请高级工人、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的职业技能评估,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水平证书。

2.参加晋升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一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请职业(工种)晋升评估。助理工程师取得职业(工种)高级工人一年后,累计工作年限符合技术人员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技术人员考核;工程师取得职业(工种)技术人员一年后,累计工作年限符合高级技术人员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高级技术人员考核。

3.注意技能评估。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注意技能评价。申请职业(专业)或者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可以免除理论知识考试。

(三)建立评价与使用激励相关的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的要求,鼓励用人单位与相应级别的工程技术人员相比,对在职高级工人、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三、组织实施

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促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发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人才战略部署的重要措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整体管理,各部门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完善制度,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对评价条件、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配套政策作出具体规定。严格评价标准,规范评价程序,不得随意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擅自扩大评价范围。坚持试点第一,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和问题。加强舆论指导,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大多数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和支持工作,促进人才流动和发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8年11月25日

很多人才说职称无用,职称意义不大,职称无用,职称取消,你错了,国家现行政策很明显,职称不会取消,但需要整改,为什么人才对职称不乐观,因为他目前的政策和模式慢慢不适应中国当前的市场规律和发展,所以人才一直批评职称的存在,但在当前的中国社会,职称在某些领域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所以整改是唯一的手段,国有法家有家庭规则,没有规则,没有方形圆,只有整改才会有利于市场,好吧,说这么多,如果你在这里有任何职称评估问题,欢迎随时咨询职称申请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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