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普通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收到的普通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丢失的处理方法:
如果买方取得卖方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卖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卖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卖方应将复制的纳税申报单和发票复印件交给买方(贵公司)进行发票认证和扣除进项税。但是,对于发票日期已超过90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出具复制纳税申报证明或红字发票。根据您报告的情况,可以认证扣除税款并将其记录在账户中。如果买方已经认证并扣除了税款扣除,则损失。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5)从外部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丢失的,应当取得原单位加盖公章的证书,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代表原始凭证。如果无法取得证书,如火车、船舶、机票等证书,由当事人撰写详细信息,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位领导批准,代表原始证书。
本文首先介绍了普通增值税发票丢失的处理方法。丢失发票时不要紧张。按照上述步骤,请注意职称评审网络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