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位是否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地下停车位是否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例:房地产企业是否应在出售地下停车位前计算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将地下人防工程改造成地下停车位?如果出租地下停车位每年需要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号。128)第四条规定,在城市土地使用税范围内单独建设的地下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其中,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纳税额;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纳税额。
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征税50元%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号。186)第二条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义务的时间,受让人应当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受让人应当从合同签订的下个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按照上述规定,单独建设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50元%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上述政策不适用的,应当全额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出售地下停车位前的权利状态没有变化。土地使用税每年应缴纳,无论是出租还是自用。
如何编制城市土地使用税分录?
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当通过应纳税---应缴土地使用税的科目核算。贷款人反映企业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借款人反映企业已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贷款人余额表示应缴但未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每月底,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并作出以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
贷款:应交税----应缴土地使用税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纳税时,应当作出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纳税----应缴土地使用税
贷款:银行存款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按期足额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地下停车位是否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小编已经在文章中给你举了一个例子。我不知道你是否掌握了这个知识点。如何编制城市土地使用税分录?如果你不明白,你可以直接用小窗户联系老师。只要你需要它,老师就会一直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