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后会有亏损?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看。
为什么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后会有亏损?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用税前利润来弥补损失有五年的时间限制。也就是说,5年内的损失可以用税前利润来弥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后仍存在的亏损"这意味着5年以上仍存在的损失不能用税前利润来弥补,应该用税后利润来弥补。
例如:A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由于管理不善,亏损100万元,2004~2008年税前利润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22万元;即2008年未弥补的损失为8万元(100元)-20-10-15-25-22)。到2009年,8万元不能用税前利润来弥补,即如果2009年利润10万元,10万元首先支付企业所得税,其余可以弥补8万元的损失,因为到2009年是第六年,第六年弥补2003年仍存在的损失,只能用税后利润来弥补。例如,8万元是税前利润弥补损失后仍存在的损失。
一、企业弥补亏损的途径
弥补亏损的主要途径有三种:
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2.5年内税前利润不足时,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亏损。
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
只要企业实现的利润来自于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来弥补损失,就不需要进行专门的会计处理"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主体贷方,其贷方金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主体借方余额自然补偿;区别在于税前利润补偿损失,补偿金额可抵消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税后利润补偿损失金额不能抵消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如果损失由盈余公积补偿,则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和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二、弥补损失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如果当年账面利润为负,则为会计"亏损"。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企业应自行承担今年的损失"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今年的利润
结转后"利润分配"该科目的借方余额损失的金额。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会计弥补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可以通过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来弥补。企业利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来弥补前一年的损失"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这样将本年实现的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主体贷方,其贷方金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自然得到补偿。因此,当净利润弥补前一年结转的未弥补损失时,无需进行专项会计处理。
由于未弥补损失的时间长短不同,前一年未弥补损失,有些可以弥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有些必须用税后利润来弥补。无论是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来弥补损失,其会计处理方法都是相同的,没有必要特别记录会计分录。但是,如果损失用盈余公积来弥补,则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和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