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在建房地产项目的增值税?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如何处理在建房地产项目的增值税?
如果采购的材料和工程材料用于机械、设备等生产经营动产的在建工程,可以扣除采购材料和工程材料时的进项税,采购时单独计入应纳税额--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领取时不需要转出进项税:
借:在建工程
贷款:原材料/工程材料
由于在建项目最终需要转移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目前不能抵扣进项增值税。购买材料时,已认证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入在建项目成本,不得抵扣。
原来:
借:原材料
借:应纳税--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等
现在: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贷款:应交税--应缴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营改增后,在建房地产项目购买材料的进项税能否扣除?
答:营改增后在建房地产项目购买材料的进项税可以扣除。
1.营改增首次将房地产纳入抵扣范围。新增房地产所含的增值税,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以抵扣。
2、试点纳税人适用一般税收计算方法,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房地产或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房地产在建项目,自取得之日起2年从销项税中扣除进项税,第一年扣除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3、取得房地产,包括直接购买、捐赠、投资、自建、债务偿还等形式,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融资租赁的房地产、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进项税不适用上述两年扣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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