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资金超标后如何结转年度?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职工教育经费超标后年度如何结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职工教育费用不得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从税法规定的角度来看,企业职工教育费用有其特殊性。表面上是限额扣除规定,实际上是税前全额扣除政策,但扣除时间相应延迟。因此,允许在未来无限年内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纳税人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计算%、14%、1.5%计算扣除。
1.职工福利费是工资总额的14%;
2.工会经费为工资总额2%;
3.职工教育经费为工资总额1.5%
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资,《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1.5%允许扣除的部分;超过部分,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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