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后如何纳税,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公司收购后如何纳税?
答:针对法人股东的股份转让,关于股权转让延期缴税的规定:
2014年前,法定股东在出售股权过程中不能递延纳税。2014年1月1日后,法定股东(居民企业)以取得(其他企业)股份为对价的企业所得税可递延5年。
根据本文件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发布了《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规定5年内转让股份、收回投资或注销的,停止递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文件可明确:
(1)2014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将股份转让并以其他公司的股份作为转让对价,可递延5年(文件原文为:非货币性资产外商投资);
但是,居民企业转让股份并以现金作为支付对价的,不得按照本文件的规定递延。
其主要立法意图为,如果股份转让直接拿到了现金则需要按照规定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是取得了另外一个公司的股份,由于没有直接变现,鉴于直接缴纳企业所得税存在一定的困难,则可以申请按照5年延期缴纳。
能否扣除被收购企业转让股权时转让的保留收益?
对于被收购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只允许扣除投资成本。除企业清算外,不得扣除税后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等保留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投资者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配的剩余资产,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分配的部分,确认为股息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函[2009]号。698)第三条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格减去股权成本价格后的差额。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存款的基金的,股权转让人与股权一起转让股东保留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格中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号。79)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和计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和其他股东保留收入中可能分配的股权金额。
以上详细阐述了公司收购后如何纳税的相关内容。通过学习,我相信你也有一个深刻的理解。学习过程中的任何问题都可以与职称评审网络的在线问答老师在线提问,这将给你一个专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