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优惠政策,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税前扣除小微企业所得优惠政策
近年来,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微企业税收优惠外,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还发布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务文件,具体如下:
增值税、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暂免征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暂免征营业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进一步增加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起,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自2014年6月1日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售、继承、赠与权转让证据,实际交易金额由转让方按1‰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税率计算。
进出口税
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平台纳入当前科技开发产品进口税优惠政策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在合理数量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国内产品性能不能满足科技开发产品的需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税前扣除准备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扩大小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等。,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相关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金融企业农业相关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微利企业减50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8号)明确规定,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的,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减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基金(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微企业相关政府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小微企业免征船舶港务费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回复》(财税〔2015〕〕14号)等,明确免收小微企业发票费、政府基金、船舶港务费等。
小微企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企业[2011]号。300)标准的企业。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分为16个行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分为营业收入和(或)员工(如工业、零售)、营业收入和(或)资产总额(如房地产开发经营)、员工和(或)资产总额(如租赁和商业服务)。
结论:一般来说,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相对优惠。当然,每个企业的税收是不同的,不同的税收类别和不同的享受政策是不同的,所以中小企业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在此之前,我们应该检查国家法律法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与小编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