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小伙伴往往会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看。
企业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补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基金企业所得税处理专项目的通知(财税[2011]号。70),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应计入总收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作为非税收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总收入中扣除:1。企业可以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目的资金分配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资金有特殊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的管理要求.企业单独核算资金和资金发生的支出。
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以申请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如何记录企业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补贴?
1.如果是资产补贴,比如政府补贴1000万元,帮助企业建设污水设备,做会计分录:
借:递延收入
贷款:营业外收入
2、如果是非与资产相关的,例如政府补贴1000万给企业,让企业随便花:
借:银行存款
贷款: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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