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时向股东分配现金计入的现金流量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看。
注销时向股东分配的现金流量是什么?
会计准则中似乎没有具体考虑股东撤资的现金流出。筹资活动有三个现金流出项目:
(四)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五)分配股息、利润或利息支付的现金;
(六)支付与融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
但我个人的理解是,股东投资的资金不应该被视为债务,更不用说股息和利息了。根据这种理解,除上述活动外的活动应放在支付与融资活动相关的其他现金中。
此外,31号现流表准则融资活动的最后一项中提到,如果单个业务项目的价值较大,则应单独列出项目进行反映。因此,如果您不想列出支付其他与融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您也可以单独列出项目。
在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流量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三类。
商业活动是指直接提供产品生产、商品销售或劳务的活动,是企业净收入的主要交易和事项。
从商业活动的定义可以看出,商业活动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除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对于工商企业,商业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纳税等。
以上是小边在注销时向股东分配的现金流量。我相信你看完后已经明白了。如果您仍然需要更多的财务知识,欢迎您在窗口与职称评审网的老会计师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