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最终结算日前收到前一年的发票?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收到上一年度的发票在最终结算日前如何支付?
费用的发生时间需要根据合同确定。如果是预付款,费用尚未发生,则付款时:借款:预付款;贷款:货币基金。
附件至少包括合同、付款证明和对方的收据。
收到发票时:借款:成本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贷款:预付款 附件至少包括费用审批表和发票。
如果费用已经发行,借款:成本费用贷款:预付款。
收到发票后,直接将发票附在会计分录上。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6.企业提供有效凭证的时间。
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和费用未能及时取得成本和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可以前缴纳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暂时按账面金额计算;但在最终结算中,应补充提供成本和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6.上一年度应扣除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现前一年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不得超过5年。
在会算清缴日之前收到以前年度的发票怎么走账,因为是汇算清缴以前年度的,所以在处理时,要根据发票的不同时间状态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