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提供哪些信息,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提供哪些信息进行附加扣除备案
企业不得迟于年度最终结算纳税申报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并保留以下资料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发专业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和研发人员名单;
3.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合同;
4.从事R&D活动的人员及用于R&D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表、实际收益分享比例等信息;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取得地市(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的,应当作为资料保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备案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研发费用的附加扣除不需要事先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也不需要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和享受优惠所需的相关资料。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只需享受即可。同时,注意整理和保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4月25日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办法》的公告,企业享受优惠"自我判断、申报享受、保留相关资料备查"处理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和有关税收规定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3号公告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目录(2017版)计算减税,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收集和保留有关资料供参考。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虽然事项不需要备案,但保留备查材料同样重要,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研发费用附加扣除的保留记录材料如下:
(一)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和研发人员名单;
(三)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合同;
(四)从事R&D活动的人员及用于R&D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记录);
(五)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表、实际收益分享比例等资料;
(六)"研发支出"辅助账;
(七)企业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的,应当作为资料保存备查。
以上是对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提供的所有信息的所有答案。阅读以上内容后,您知道,您必须准备小边介绍的相关信息。如果您感兴趣,您可以来职称评审网络学习,您可以找到本网络职称评审网络在线问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