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是否按利润率预缴税率征收?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房地产企业是否按利润率预缴税率征收?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房地产学生的问题:
问:我是一家房地产企业。根据今年的房地产政策,房地产企业的预售收入是按预期利润率预付的。是否有必要改变征收方式,从会计征收改为定率征收?如果是这样,产品开发完成后能否调整为实际利润?
答:作为一家房地产企业,有两种不同的征收方式:会计征收和批准征收。产品开发完成后是否需要调整还需要根据您的具体征收方式来确定。
因此,是否属定率征收取决于企业自身的条件和税务局批准的具体征收方式。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定率征收呢?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不能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然设置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数据、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查账;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本办法不适用于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上述具体纳税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
国税发[2008]30 第三条第二款所称号文件"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纳税企业汇总;
(三)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担保公司、金融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工程成本、律师、价格认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经济认证社会中介机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关于房地产企业是否按利润率预缴税属定率征收,本文作了详细回答。此外,本文还简要列出了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定率征收。我希望你能理解。如果您不明白,欢迎在线咨询我们的职称评审网金牌答疑老师,获得高质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