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个人所得税,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股份支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股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如下:(1)企业(含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收入可以与当月其他工资收入不同,当月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授权日标的股票期权市场价格-员工获得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格)×股票数量÷规定月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规定月份数。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2. 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员工取得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国内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参与股权期权计划的员工应当按照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格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行权日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和工资收入可以与当月其他工资和工资收入不同,当月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格-员工支付的每股行权价格)×股票数量÷规定月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员工从上市公司(含国内外上市公司)获得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然后按照股票期权的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参照股票期权的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如何处理股份支付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在中国上市的居民企业为其职工建立股权激励计划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可以立即行使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使时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使支付价格之间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当年上市公司的工资和工资支出,并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需要一定的服务年限或者满足规定的业绩条件才能行使。上市公司在等待期内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和费用,不得在相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可以按照股权实际行使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的股权激励计算标准进行处理。
个人所得税的股份支付可分为三类,您可以参考本文进行相关处理。所以小边关于问题如何支付个人所得税?这就是介绍。如果您对企业有其他财务问题,您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教师,您可以直接在线联系我们。职称评审网络的教师将逐一回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