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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扣除以前的免税农产品发票?
答:从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可按销售价格和扣除率计算扣除进项税。
农产品扣除率为11%(7月1日前是13%)
但是,如果购买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仍然是初级农产品,税率为11%,扣除率为11%。17.如果采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对于产品,扣除率仍按原来的13%。
购买农产品可以扣除哪些发票?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按照发票或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肉蛋产品流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财税〔2012〕〕75号,以下简称"75号文件")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蔬菜流通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1〕〕37)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产品,因免征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不得扣除进项税。
三、购买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免税农产品(含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及"公司 农户"公司在经营模式下回收再销售的畜禽),可使用13份农产品收购凭证%扣除率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4、根据75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按3销售农产品%征收率以简单的方式计算增值税,并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开具的普通发票。因此,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单位等)购买农产品,获得3种%销售发票的征收率,可按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但是,批发零售环节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的,不得计算进项税额。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购买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液体乳、乳制品、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进项税产品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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