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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0-11 159

冀职改办字20211〕41号

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现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请认真落实。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本次主动公开)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开辟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渠道,拓宽人才发展空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在总结工程技术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三六八九工作思路,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探索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与技能相结合的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促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法律。适应人才一体化发展趋势,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开辟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渠道,促进两类人才深度一体化。

2.坚持突出重点。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与专业技能评价的界限,创新技术技能导向评价机制,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

职称政策

3.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点关注人才职业发展中的独木桥和天花板问题,消除限制人才发展的思想、制度和机制,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水平制度的有效联系,建立两种人才成长立交桥。

4.坚持科学评价。进一步打破论文、教育、资格、奖励倾向,加强技术技能贡献,突出工作绩效,建立反映两类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充分尊重和反映各类人才的价值。保持两类人才评价标准的总体平衡,适当倾向于高技能人才。

5.坚持以用为本。以充分利用和生活两类人才为重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要作用,建立评价和培训激励措施相互联系的机制,努力提高技术人才的待遇水平,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二、贯通领域

(1)在总结工程技术领域的基础上,扩大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术学院教师等 八个职称系列。

(2)支持高技能人才获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专业技能评价,建立两种人才成长立交桥。

(三)明确高技能人才参与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馆、实验技术 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馆、实验技术、艺术、体育等7个职称系列专业的对应关系可纳入技术学院教学范围。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类型和专业的相应关系申请相应的系列职称。

三、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

(一)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1.具有高级工人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可以参加8个职称系列职称系列职称评审,进一步打破论文、学历、资格、奖励倾向,不以学历、论文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2.参加职称考核的高技能人才,应当在当前岗位上通过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水平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的,可以申请相应专业助理职称的考核;取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水平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的,可以申请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考核;取得高级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水平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的,可以申请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的考核。

3.加强技能贡献,高技能人才参与职称评价,突出职业技能和工作绩效,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能力和贡献,实施操作程序,解决生产问题,参与技术转型创新、技术改进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行业技术、操作方法、项目完成、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成果可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4.建立绿色渠道,为长期坚持生产线、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开辟职称评定的绿色渠道,可一步到位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和中国技能奖的获得者,可由相应评委认定为高级职称、国家技术专家、河北省杰出贡献技术人员、国家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导、世界技能大赛金牌和银牌选手,并由相应评委认定为副高级职称。获得河北省技术专家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铜牌和获奖选手,可申请评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上述项目的认定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职称政策

5.本单位推荐高技能人才申请专业技术职称。市、省职业改革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和宣传后,符合职称申请和评审推荐条件的,应当提交相应的专业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

6.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可以通过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绩效考核、面试辩护、竞赛选拔等方式对高技能人才进行综合评价,不断提高科学评价。对高技能人才进行分组和评价。积极吸收优秀高技能人才参与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专家数据库,参与评价标准的制定。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评估。

1.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2.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累计工作年限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分别申请高级工人、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的职业技能评价。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水平 一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请相应职业(工种)晋升评估。

3.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注重操作技能评价。具有申请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可以免除理论知识考试。具有相应职业(工作类型)技能水平的优秀人才可直接申请职业(工作类型)的职业技能水平评价。

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4.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人才独立评价企业,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专业技能评价,企业制定评价计划,可将技能人才独立评价工作融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灵活运用过程评价、模块化评价和绩效评价、直接评价等评价方法,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评价。评价合格的,由技能人才独立评价企业颁发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按程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5.技能人才独立评价企业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个人可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查询相应的职业技能水平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注册,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水平,社会培训评价机构颁发职业技能水平证书,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上网。

6.参加就业准入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分别向相应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焊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环境保护部门组织,消防设备操作员由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畜牧业农村部门、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教练(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由体育部门实施,轨道列车司机由交通部门或国家铁路局实施。考核合格后,由有关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四、评价与培训激励相互衔接

(1)高技能人才根据技术技能水平自愿参加职称评审,鼓励高技能人才坚持生产服务线,探索建立内部技能岗位水平与管理、技术岗位顺序、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能岗位相互连接机制。

(2)引导各类企业与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相比,对在职高级工人、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岗位聘任、岗位晋升、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职称政策

(3)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制定高技能领导人才职业发展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度和股权期权激励,设立高技能领导人才特殊岗位津贴和学徒津贴,根据实际贡献奖励高技能人才,有效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五、组织保障

建立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渠道是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的重要措施。地方、部门和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关注关键问题,形成合力,认真重视高技能人才职称的申请和评价。各评委会主管部门应根据现行情况,根据技能人才的特点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加强技能贡献,突出工作绩效,保持两类人才评价标准的总体平衡。地方和部门应严格掌握申请和评价条件,严格控制评价范围,严格打击欺诈行为,严格追究责任制。加强宣传指导,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用人单位积极性,引导两类人才积极参与,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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