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金额比实际金额多。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专票金额比实际金额多怎么办?
发票金额可能大于实际金额,如定额发票
实际金额只能在报销单上填写
只能用实际金额做账
如果发票金额大于报销金额,不能说发票是多少,小心税务会发现你。
没必要占这个便宜。
发票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会计处理方法:
1.发票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的,按实际支付金额计入账户。现金购买100元办公用品,发票金额为150元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办公费 100
贷:现金 100
发票内容与实际销售商品不符,为虚开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如实开具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
(一)为他人和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刑法基本规定: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其他骗取出口退税、扣税的发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决定》第一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购销货物或提供或接受应税服务;
(2)购销货物、提供或接受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为他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虚假金额;
(3)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9号):"现将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通过虚假增值税进项税逃税,但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属于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向受票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和应税服务;
二、二。纳税人向受票人纳税人收取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的凭证;
3、纳税人向受票人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的应税服务或应税服务一致,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的名义开具。
符合上述情况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扣除进项税额。
专用票金额比实际金额多怎么办?只能填写实际金额。职称评审网小编以上例子表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承担刑事责任!不要因小失大,贪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