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易物资产交换财税的会计处理,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物易物资产交换财税的会计处理?
以物易物在会计上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处理:涉及的问题包括换出资产收益确认与换入资产价值的确认两方面。
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换--实现收入确认
没有商业本质的交换--不确认收入
所得税:根据公允价值确认成本,更换资产确认销售收入(视为销售):同期按同类资产销售价格外部销售价格,根据购买价格购买。
增值税:按约定价格确认收入。
消费税:按类似应税消费品的最高价格计算。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消费税
借:营业税及附加
贷款:应交税--应交消费税
以旧换新与以物易物处理大不相同?
一、增值税处理不同
(一)以旧换新
1.采用企业"以旧换新"以新商品的销售价格(即不排除旧商品的收购价格)计算和征收应税产品。
2.企业继续以收回的旧商品为材料生产增值税产品的,视为外购材料,可按增值税有关规定计算扣除。企业报废收回的旧商品的,不计入增值税扣除项目。
3.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可根据卖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格征收增值税。
(二)以物易物
采取"以物易物"销售收入按纳税人销售的同类材料和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
对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企业以低于正常价格销售的应税产品,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原则核定其产品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1、属于国家规定的统一价格或具体价格标准的产品,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价格或价格标准。
2.国家允许企业定价的产品不得低于企业销售类似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不同
1.如果销售商品以旧换新,销售商品应根据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商品应作为购买商品进行处理。(解释:将以旧换新分解为销售新商品和购买旧商品两种交易行为,收入应根据新商品同期销售价格确认。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集资、广告、样品、员工福利或利润分配,视为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公允价值确认成本,更换资产确认销售收入(视为销售):同期生产的,可以按照购买价格购买。
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销售收入应当按照企业同类资产同期的销售价格确定。购买资产的销售收入可以根据购买时的价格确定。
三、会计处理不同
1.以旧换新
借:银行存款
库存商品-旧货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2.物易物在会计上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涉及的问题包括资产收益确认和资产价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