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弥补今年前的年度损失,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如何弥补今年以前的年度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别,2015年版)及填写说明:第四行利润总额: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填写计算的利润总额。银行数据与利润表中列出的利润总额一致。第八行弥补前一年的损失:按照税收规定填写前一年未弥补的损失。
根据上述政策,企业在第二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填写的总利润累计金额是第一季度亏损后的总利润。
季度申报能否弥补前一年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损失,准予以后年度结转,以后年度收入补偿,但结转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弥补损失本质上是国家对企业的免税照顾,适用于所有会计征收企业;帮助企业克服暂时困难,改善经营;弥补损失有一定的时限要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结转年限不得超过五年。企业也可以选择在所得税季度报告中弥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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