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销销项税不需要纳税吗?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转销销项税不需要纳税吗?
答:转销销项税不需要纳税。"待转销项税"指已确认收入但尚未纳税申报的情况。也就是说,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晚于会计上确认的收入时间。当然,如果在法定纳税义务发生前开具发票,则根据税法的规定,已发生纳税义务,此时不能使用"待转销项税"销项税额应直接确认。
如何了解待转销的销项税额?
答:2016年财会22号文-《增值税会计处理条例》对应纳税的会计处理发生了重大变化"待转销项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维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需在今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
二级科目会计主要是由于会计和税法确认收入点不一致,以后确认销售金额,解决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会计金额需要价格税分离要求,满足会计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要求,也可以帮助企业更清楚未来应纳税额。
同时要注意财会[2016]22号文件中关于报表列报的规定"待转销项税"报表中需要重新分类"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不是在"应交税费"中披露。
确认收入未开具的发票是否计入待转销项税?
借:银行或现金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纳税-应纳增值税-销项
同时结转成本
如果要开发票,收到钱前做
借:银行或现在
贷款:应收账款
扩展资料
例如:
天山西湖项目部承建小区景观项目,20×6年3月开工,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1月 30日项目竣工后,与业主一次性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税前工程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30万元。
业主同时支付90元%第二年11月,工程价格的其余部分作为保修金 30日支付。按照增值税政策规定,该笔质保金应该于收到时产生纳税义务。根据上述业务,该公司应该作如下账务处理 (单位:万元):
(1)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收到部分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927
应收账款 103
贷款:工程结算 1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7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 3
( 2)缴纳增值税,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时:
借:应纳税--简易计税 27
应交城建税 1.89
附加教育费 0.81
贷款:银行存款 29.7
借:税及附加 2.7
贷款:应交税--应交城建税 1.89
附加教育费 0.81
(3)第二年收到质保金时,结转待转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103
贷款:应收账款 103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 3
贷款:应交税--简易计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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