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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建帐注意事项
所谓账户建设,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企业的具体行业要求和未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确定账簿类型、格式、内容和登记方法的活动。
建帐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法律原则。各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立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辅助账簿,除法定会计账簿外,不得建立或者单独建立。
(2)全面、系统的原则。设置的账簿应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所需的会计数据,满足各单位生产经营规模和经济业务的特点,使设置的账簿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貌。
(3)组织控制原则。设置的账簿应有利于账簿组织和会计人员的分工,加强岗位责任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财产材料,核实,确保企业财产材料的安全、完整、有效使用。
(4)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不同账簿的功能和特点,账簿结构应严格、科学,账簿之间应有统一控制或平行限制,确保账簿数据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账簿格式的设计和选择应简洁实用,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处理和利用效率。
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都是核定征收的,还没有开户。现在,为了准确核算,我们准备开户。如何重新开户?
答:如果企业在成立时没有按照会计要求进行相关会计处理,而是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开始建立账户,应做以下步骤:
1、 确定建帐时点
2、 按照确定的时点,盘点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并去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
3、 根据确定的时间点,确认交易金额、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
4、 存货价值按存货盘点表确认。
5、 按照固定资产盘点表,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值与折旧额。
6、 实收资本金额按验资报告确认。
7、 在以前的经营期间,倒挤利润。
8、 完成上述工作后,按确认金额制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借:银行存款
借款:预付款
借款:应收账款
借款:其他应收款
借:存货
借:固定资产等
贷款:应付账款
贷款:预收账款
贷:短期借款
贷款:累计折旧
贷款:其他应付款
贷款:长期贷款
贷款:应纳税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等
贷款:实收资本
贷款:未分配利润(资产总额-负债-实收资本)
9、 各科目总账按上述分录登记。
10、登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各往来科目明细账,如库存表、银行存款对账单、往来明细表等。
11.建账日后发生的所有业务,按顺序在此金额基础上登记。
中途建帐注意事项及建账步骤如上。不知道的网友请看上面的具体操作。请关注职称评审网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