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才中心分支机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 25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2017 年第3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冀人社会规定(2018)23 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员工累计时间不少于 90 学时; 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作为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请上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连续三年以上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考虑评价岗位聘任。为此,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将对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继续教育和培训。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参与者
所有在各级人才中心和分支机构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二。培训内容
公需课程为 30 学时。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必修课如《加强法治思维》(10 学时)、《共产党宣言》主题课程(10学时)O学时),以上课程可选两门学习。选修课可以自由选择,学习后 10 学时;专业课程为60小时,根据专业方向在课程附录表中选择。通过学习,可以满足当今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培训安排
1.培训方法及时间:网络教育 面授。
网络教育学习平台: 河北省流动人才教育培训网络平台(www.hebeijxjy.com),面授时间为周末(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酌情安排),详见课程安排表。
2、学时安排
四、培训费用
150 元/人(包括面授培训费、网络培训费、考察费、场地租赁费等。,公需课免费)。
五、注册方法
所有学生都可以通过移动人才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在线注册,也可以通过线下注册学习。
报名材料∶
小二寸蓝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报名电话∶0311-87802004、87802098、87102265;
报名地址∶
河北省人才大厦三楼 302 室;
409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西院) 室。
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9日